读书

爱情与理智

作者:admin 2019-12-19 我要评论

文/欧阳宇诺 年少的时候,我非常喜欢阅读爱情小说。如果考试成绩出色,妈妈就会带我走进书店,抱回很多书籍,其中会按照我的意愿,包含一本或多本爱情小说。那时...

文/欧阳宇诺

年少的时候,我非常喜欢阅读爱情小说。如果考试成绩出色,妈妈就会带我走进书店,抱回很多书籍,其中会按照我的意愿,包含一本或多本爱情小说。那时年纪尚幼,身处家人的悉心保护下,并没有机会亲身体验有关爱情的一切。夏日傍晚,伴着窗外声声不断的蝉鸣,我边吃冰淇淋边感受比高温还要炙热的爱情故事;冬夜,当整个世界被皑皑白雪覆盖,我边吃烤红薯边与书中主人公分享爱情的温度。

美国作家库尔特·冯内古特称,他的书中没有真正的女人,没有爱情。他认为,如何开展一个故事是一项事关机械的技术活,他尽量不在故事中加入深情戏份,因为一旦出现这类内容,读者们就会全然为爱癫狂,就算第三次世界大战马上开始,飞碟破云而出,都无法将读者的注意力再次吸引回来。假若他想与读者谈些别的事情,就必须将爱情排除在外。

如此看来,若想将爱情的巨大吸引力藏于深井之中,不让众人窥探,是绝无可能的。爱情释放的多巴胺让人类仿佛置身于闪烁着七彩光芒的肥皂泡中,沉湎于透明状态下的夸张表演,热情冲破天际,虚幻没有边际。内心情感如同飘忽不定的泡泡,忽上忽下,忽左忽右。明明是在化学物质的操纵下进行着提线木偶一般的剧场表演,却被爱情蒙蔽了双眼,冲昏了头脑,全然丧失了理智,以为自己在掌控所有的局面。泡泡飘向大树,在与裹挟着树干的圣诞小灯泡撞击的瞬间,化为乌有。曾经那些炫彩夺目的光芒,曾经那些活色生香的精彩,都伴随着它的脆弱,幻化为一场逝去的梦。

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人类逐渐将爱情定义为一种信仰,仿佛它是人生的终极定义。作家弗雷德里克·布朗在小说中曾经提道:“如果你真的想要得到,就一定会得到。如果没有得到,就说明你还不够想要。”人类是如此“想要得到”爱情,以至于全然不顾通向爱情的道路呈现何种状况。但请记住,无论是荆棘遍地或是鲜花烂漫,那都是一段单向旅程,只能重温,无法回头。荆棘遍地的时刻,“理智”是人类最好的旅伴,它保护你,令你不会头破血流、遍体鳞伤。因此,要善待理智,在中途歇息的时刻,耐心与它对话,听从它的劝告,并在前进的过程中践行那些忠言;鲜花烂漫的锦绣时刻,更不要因“理智”的衣衫朴素而轻视它、忽略它。爱情是旅程,而非终点。正如D.H.劳伦斯所说:“相聚取决于分离;心脏的收缩取决于其舒张;潮汐取决于潮落。正如海水绝不会在同一刻高涨覆盖整个地球,也从来不会有永恒不灭的爱情存在。”

我合上手中的爱情小说。余下的冰淇淋正在融化,剥下的红薯皮堆成了一座迷你山丘。妈妈在书房读书,爸爸在客厅看报,厨房飘来枫糖蛋糕的袅袅香味。这一切可能都是爱情带来的结果,但正是理智,让它们持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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