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许秋琳

作者:admin 2019-03-14 我要评论

许秋琳,别名许小婉,女,1970年出生,初中文化,许秋琳与前夫吴松光于1993年登记结婚,2005年离婚,离婚后两人仍然生活在一起。2007年初,与时任揭阳市长的陈弘...

 
许秋琳,别名许小婉,女,1970年出生,初中文化,许秋琳与前夫吴松光于1993年登记结婚,2005年离婚,离婚后两人仍然生活在一起。2007年初,与时任揭阳市长的陈弘平结识并成为其情妇。2008年正式注册成立了揭阳市润昕建安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前夫吴松光,实际控制人是许秋琳。
 
2016年4月26日,因行贿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中文名许秋琳 别    名许小婉 国    籍中国 出生地广东省揭阳市 出生日期1970年 主要成就成立了揭阳市润昕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罪行总计行贿237万人民币、133万港元 前    夫吴松光 情    人陈弘平 性    别女 
 
 
目录
 
1 人物简介 
2 人物事件 
▪ 所犯罪行 
▪ 法庭辩论 
▪ 自曝身世 
▪ 法庭审理 
▪ 为情人求情 
▪ 郑松标受贿 
▪ 罗荣辉受贿 
▪ 法庭宣判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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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秋琳
许秋琳 [1]  
许秋琳别名许小婉,1970年出生,初中文化,揭阳市润昕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根据现场展示的证据显示,许秋琳与前夫吴松光于1993年登记结婚,2005年离婚,离婚后两人仍然生活在一起。许秋琳称,2007年她作为汕头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揭阳分公司的负责人,开始承建揭阳的一些市政工程,2008年正式注册成立了揭阳市润昕建安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前夫吴松光,实际控制人是许秋琳。
 
2007年初,与时任揭阳市长的陈弘平结识并成为其情妇。此前,许秋琳已生 育4个小孩 ,并已离婚,此后又与陈弘平生育了两个孩子。 [2]  
 
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表示,许秋琳在初中毕业后,就开始在揭阳当地打工,当过酒店服务员,也经营过服装店。在结识陈弘平之前,许秋琳是某建筑公司揭阳分公司的经理。之后,她成为润昕建安工程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  
 
在法庭上,许秋琳谈到了自己的出身。她说,出生后即被父母遗弃,是外婆将她抚养长大,“从小吃尽了苦,也受尽了累”。许秋琳形容自己是“善良勤劳敢于拼搏的潮汕女子”,而由于从小家境贫穷,她五岁时就开始帮家里做生意,担起了家里的责任。 [3]  
 
2012年10月26日凌晨,许秋琳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公安机关羁押,
 
   
 
 
人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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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犯罪行
 
 
 
人物照片
人物照片(6张) 
 
 
 
许秋琳,1970年出生,初中文化,现实中的她衣着朴素,相貌平平,在庭上除了多次为其前夫“求情”,还表现出对家人和孩子的惦记。
2012年10月26日凌晨,许秋琳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公安机关羁押,许秋琳在庭上说她积极配合纪委、公安、检察等机关,“并破获了一些案件”,且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罪行。
 
2015年6月16日,起诉书指控,2007年至2011年间,被告人许秋琳与吴松光(系许秋琳的前夫,揭阳市润昕建安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另案处理)在时任揭阳市公路局局长郑松标与时任揭阳市公路局总工程室主任罗荣辉的帮助下,通过挂靠一些公司,开始承包揭阳市公路局包括省道236线、国道206线、国道324线的大修工程或者改造工程及潮汕机场进场路主体工程等七大项目工程。
 
许秋琳为了感谢郑松标及罗荣辉在承揽四大工程过程中及工程建设方面为其提供的方便,伙同其前夫吴松光或单独分四次向郑松标行贿现金共计人民币232万元、100万港元;分三次向罗荣辉行贿现金人民币5万元,33万港元。
 
其中行贿最大的一笔为200万元人民币给郑松标,时间为2009年底一天晚上。许秋琳将现金200万元装进一个纸箱准备送给郑松标,由司机吴某负责搬装着钱的纸箱,吴松光开车载着许秋琳、吴某一起去揭阳市公路局。后由吴某搬着该纸箱与许秋琳一起送到郑松标的办公室,交给了郑松标。
 
    
 
 
法庭辩论
 
许秋琳对于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包括四次行贿郑松标,三次行贿罗荣辉,总计金额人民币237万元、133万港元均没有异议,但她对检方指控的罪名表达了不同看法。
 
“我作为润昕建安公司的负责人,为了企业的经济利益,感谢郑松标、罗荣辉对公司发展的帮助,向他们送去好处费应该是单位受贿,不应该是我个人行贿。”许秋琳在庭审中多次就此辩论说。许秋琳的代理律师也持这种辩护意见,但公诉人回应称,许秋琳行贿开始于公司成立之前,且行贿款中包括了个人财产。
 
许秋琳还为前夫吴松光多次在庭上“说情”:“吴松光只是我公司的一名员工,所有行贿的目的他都不知情,即使他参与送出去的钱财都是在我的安排、指示下做的,我觉得不应该追究他的责任,与他无关。” ,吴松光也因涉嫌行贿罪仍被羁押。
 
    
 
 
自曝身世
 
庭审陈述阶段,许秋琳自曝身世:“我出生后就被父母抛弃,从小是外公外婆抚养我长大成人,5岁开始生活就可以自理。”许秋琳称,她于2012年10月26日被公安抓走后,就再也没有见过孩子。“我有六个孩子,最小的才10个月,另一个23个月,快三年了我没有见过他们,我现在都不知道他们长成什么样了,他们的爸爸都被抓了……”许秋琳说。
 
2007年初,时任揭阳市长的陈弘平结识了许秋琳。许秋琳在与陈弘平认识之前已生育4个小孩,并已离婚,成为陈弘平的情妇后又与他生育了两个孩子。许秋琳被相关部门带走时,许与陈最小的孩子只有10个月大。
 
许秋琳还说,自己在被抓以后律师告诉她外公两次急救住院,她都不能尽孝,今年外公因她去世,她感到非常悲伤。她请求法庭从轻或减轻判决,出去后为揭阳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
 
当天旁听席上有许秋琳的家属及孩子,她向法庭请求对孩子说几句话,得到了法官允许。
 
公诉人也认同了被告人许秋琳认罪态度好,有自首和提供他人犯罪线索的立功情节,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建议法庭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庭审理
 
原市委书记陈弘平2015年4月受审时为其情妇“许小婉”(即许秋琳)三度求情后,2015年6月16日上午,许秋琳涉嫌行贿一案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许秋琳为了获得揭阳市道路工程项目,先后向揭阳市公路局原局长郑松标等人总计行贿237万人民币、133万港元。
 
许秋琳又名“许小婉”,她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辩称是单位行贿,而不是个人行贿,法庭休庭后将择期宣判。
 
庭审陈述阶段,相貌平平的许秋琳声泪俱下自曝身世:“我有六个孩子,他们的爸爸都被抓了……”许秋琳当庭为前夫求情。陈弘平在出事后,曾表示愿承担所有责任,请求办案人员不要追究许秋琳,“让她早日回家”,并多次在庭上为她求情。
 
    
 
 
为情人求情
 
2015年4月21日,陈弘平在佛山中院受审,他被指控收受贿赂共计1.253亿元人民币、1720万港元。对于受贿的1.253亿元人民币、1720万港元的去处,陈弘平表示,其中折合2600多万元人民币交由其女婿购买了股票,剩下的钱,基本上都借给了许秋琳。
 
陈弘平指示揭阳市原副市长郑松标等人为许秋琳在揭阳从事地产投资开绿灯、搞暗箱操作。明知许秋琳已涉嫌行贿,陈弘平被组织调查期间仍多次表示愿承担所有责任,请求办案人员不要追究她,“让她早日回家”。
 
陈弘平在当天庭审最后阶段,仍然至少三次为许秋琳求情:“希望不要处理那些行贿的企业,都是我害了他们,特别是黄鸿明和许秋琳,他们的企业是支柱企业。”
 
    
 
 
郑松标受贿
 
今年6月12日,被视为揭阳原市委书记陈弘平左膀右臂的原揭阳市副市长郑松标在佛山中院受审,他被指控收受许秋琳行贿232万元人民币、100万港元。他在受审时辩称受贿是领导安排,原领导陈弘平成为其整个庭审中的“挡箭牌”。庭审结束后,法庭表示将择日宣判。
 
郑松标谈第一次受贿称,2007年七八月的一天,他在茶庄里收受许秋琳送的茶叶盒,后来发现内有100万港元,马上打电话叫许秋琳拿回这些钱,后来陈弘平主动打来了电话,叫他不要“搞来搞去那么麻烦”,最终他才迫于无奈收下了这些钱。
 
    
 
 
罗荣辉受贿
 
今年1月15日,原揭阳市公路局工程科副科长、总工程室主任罗荣辉在佛山中院受审,他被指控涉嫌受贿,先后3次收受许秋琳送上的好处费5万元人民币、33万港元。
 
    
 
 
法庭宣判
 
2015年6月16日,许秋琳涉嫌行贿一案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认为,被告人许秋琳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共计人民币237万元、133万港元,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4]  
 
2016年4月26日,深陷广东揭阳腐败窝案、网络上流言甚多的神秘女子“许小婉”,随着日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定,被法院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她的前夫吴松光则被认定为共同行贿犯罪中的从犯,被广东省高院维持了5年有期徒刑的判罚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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