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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小哥撞垃圾身亡 道路管理人被判赔偿58万元

作者:admin 2018-10-16 我要评论

近日,一则外卖小哥撞垃圾身亡的新闻引发关注,据说这名小哥是在一次骑电动车送餐过程中,由于凌晨光线不好,且车速过快,撞到了路边的一堆建筑垃圾上,最终抢救...

近日,一则外卖小哥撞垃圾身亡的新闻引发关注,据说这名小哥是在一次骑电动车送餐过程中,由于凌晨光线不好,且车速过快,撞到了路边的一堆建筑垃圾上,最终抢救无效身亡。

外卖平台的送餐员在一次夜间骑车送餐过程中,因车速过快,撞到了路边一堆建筑垃圾上,最终抢救无效身亡,其父母将路段的产权人和施工方诉至法院。新京报记者上午从通州法院获悉,法院判令道路产权人赔偿死者家属58万余元。

送餐员刘某的父母称,刘某作为家中次子,是家庭主要劳动力之一,他的死亡,给整个家庭造成极大的精神及经济压力。庭审中,涉事路段的产权人作为被告答辩称,路段的工程已承包给被告二施工方,且刘某发生事故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且没有佩戴头盔,系其不遵守交通法规所致,因此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而被告二施工方则称该路段在事发时已竣工验收,且已完成交付工作,因此亦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因公共道路堆放建筑垃圾,妨碍到刘某通行,因无法确定实际堆放人,故应该由涉案道路的管理养护部门承担过错侵权责任,被告一作为该路段的产权人,对该路段有养护管理义务,故应该由其承担侵权责任。因涉案道路已经通过竣工验收,道路已经通车,原告方要求施工方承担侵权责任的主张,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综合考虑事故中刘某的违法行为及现场道路通行状况,确定由刘某承担50%的责任,被告产权人承担50%的民事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令道路产权人赔偿刘某的父母5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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