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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杀人案宣判 嫌疑人辛海平曾致4死7伤

作者:admin 2019-01-27 我要评论

2018年6月22日15时许,辛海平携带提前购买的剔骨刀,在西安市大苏路乘坐由西向东行驶的302路公交车上对乘客进行袭击,导致4人死亡、7人受伤。目前这起案件于今早...

2018年6月22日15时许,辛海平携带提前购买的剔骨刀,在西安市大苏路乘坐由西向东行驶的302路公交车上对乘客进行袭击,导致4人死亡、7人受伤。目前这起案件于今早开庭,最终法院判处辛海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公交车杀人案宣判 嫌疑人辛海平曾致4死7伤

1月25日上午10时许,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被告人辛海平故意杀人一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辛海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辛海平自称乘坐公交车时被人恶意扎针染上重病,遂产生报复社会泄愤的恶念,于2018年6月22日15时许,携带提前购买的作案刀具从西安市王寺街办大苏路北侧公交车站乘坐由西向东行驶的302路公交车,当该车行驶至西安市未央区三桥街办红光路西凹里村铁路闸口时,持刀对车上人员进行砍杀,并追至车下继续砍杀乘客及路人,致4人死亡,7人轻伤。

公交车杀人案宣判 嫌疑人辛海平曾致4死7伤

结合本案证据调查显示,辛海平冒用周平之名于2018年4月22日在西安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诊断为毛囊炎,5月19日查HIV、6月4日查梅毒(结果为阴性)、6月5日查HIv(结果为阴性)。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被告人辛海平被针扎且染上重病!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辛海平为报复社会,持刀砍杀公交车上乘客、过路群众,致多人死亡和轻伤,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辛海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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