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必罚,拍黄瓜被罚1万元,你知道为什么吗?报道称,火锅店21天卖“拍黄瓜”、“青椒皮蛋”等凉菜,赚了139元,招来一张行政处罚1万元的告知书!近日,广州黄埔区一间火锅店因超出许可范围售卖凉菜,被通知行政处罚1万元并没收139元违法所得。
火锅店违规售卖凉菜被罚
这条新闻之所以能够成为网友关注焦点,是因为当地一个自媒体在传播这条消息的时候,制作了十分吸引眼球的标题《“拍黄瓜”被罚1万元》。正是因为有了“拍黄瓜被罚1万元”的定义,才有了广泛关注。有人说,卖个黄瓜也要罚一万元,管理部门是在吹毛求疵,是欠扁了吗?其实,欠扁的不是管理部门。
首先来说,这是在混淆视听。实际上,并不是因为“拍黄瓜”被罚款1万元,而是火锅店超越了经营范围。按照食品经营管理法律法规,餐饮企业需要在自己的范围内经营餐饮。像火锅店这样的地方,不是不能“拍黄瓜”,而是需要申请经营凉菜。很多火锅店在申请营业执照的时候,并没有申请经营凉菜,而只是申请了经营火锅。所以说,这家被处罚的火锅店,不是因为“拍黄瓜”才被处罚的,而是因为经营了“自己不能经营的凉菜”被处罚的。
现实生活中,很多餐饮企业都在超范围经营,食客已经见怪不怪,商家已经习以为常,就连执法部门也不会轻易较真。这恰恰是餐饮安全的漏洞和隐患。餐饮企业超范围经营菜肴成为了普遍现象。
“拍黄瓜被罚1万元”,是堂生动的法制课,这让商家和食客都知道了一个信息:原来超范围经营菜肴是不允许的,不是办理了营业执照就什么菜肴都能销售的。“拍黄瓜被罚1万元”,餐饮企业超范围经营的行为早就欠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