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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一30岁女子欠1.7亿 别只盯着“同居”

作者:admin 2017-11-30 我要评论

新闻图片:新闻发布会现场 11月28日上午10时许,陕西榆林市召开了2017年第四次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第十二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计156...

榆林一30岁女子欠1.7亿 别只盯着“同居”

  新闻图片:新闻发布会现场

11月28日上午10时许,陕西榆林市召开了2017年第四次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第十二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计156名,其中30岁女子朱某欠1.7亿余元高居榜首,引发了广泛热议。(11月30日华商报)

1.7亿原本就是个天文数字,已经够抢人眼球了,“30岁女子”“同居”之类关键词组合在一起,自然就更容易引发网友的热烈围观,从诚信“红黑榜”榜首蹿上网络“热搜榜”榜首,这在当今互联网传播生态下完全是意料中的事儿。不

报道披露的大致案情显示,在2011年至2013年期间,白某(男)先后给朱某借款共计1.7171亿元。但朱某一直未履行偿还借款义务,白某便起诉至陕西省高院,陕西高院经审理一审判决朱某向白某归还1.7171亿元借款。朱某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2017年10月17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立案执行,2017年11月6日将朱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不难看出这是一起严重的违约、失信案件,但从新闻跟帖可以看出,不少人热心于探究背后有怎样的“风流韵事”,或调侃朱某与他人同居数年反欠巨债成“负翁”,或质疑认定债务合法性有没有依据、判决朱某偿还“天价借款”是不是适当,等等。殊不知所谓以受要挟同居写欠条,只是朱某自我辩护的一面之词,法院经审理认定双方借贷关系属真实意思表示,对白某关于1.8亿元民间借贷的诉讼请求,1.7171亿元的部分依据充分予以支持,其余款项的主张,依据不足不予支持,显然体现出以事实为依据的司法原则。最高法院驳回上诉、事后朱某于11月27日主动和当事人协商,决定全部履行还款义务,也充分说明案件已成定论。

互联网传播的便利,使得某些公共事件、热点案件更加透明,也给公共舆论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创造了条件。但越是如此,作为网络公民越要理性、负责任地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话语权和监督权,呵护良好的网络围观、舆论环境,而不能习惯于凭自己的喜好或想象、猜测、臆断作评判,要客观、公允地发出自己的声音,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读、误解、误导和误伤。原本是个诚信反面教材,不去检视失信代价和守信责任,偏要从“花边”等角度去打量,委实南辕北辙让人没法恭维。(高谭)过,稍加留意便不难发现,不少人盯错了重点、偏离了主题,俨然把一起严肃的“老赖”失信案件当成八卦来讨论、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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