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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等到你!海淀3.5万/平共有产权房明起申购!

作者:admin 2017-12-27 我要评论

小编经常会后台收到消息 问xx区的共产房啥时候开始啊? 大家猜问的最多的是哪儿? 当然是海淀啦! 目前海淀有两个共产房项目 明天中铁碧桂园将开始申购! 重点在...

  小编经常会后台收到消息

  问xx区的共产房啥时候开始啊?

  大家猜问的最多的是哪儿?

  当然是海淀啦!

  目前海淀有两个共产房项目

  明天中铁碧桂园将开始申购!

  

  重点在这里!!

  项目名称:中铁碧桂园

  登记时间:明天10:00至2018年1月11日17:00

  销售均价:35000元/平方米(含全装修)

  户型套数:78平、89平两居,共616套

  份额比例:个人占比70%

  房源安排:70%分给海淀籍和海淀工作京籍家庭

  30%分配给海淀工作新北京人

  申购http://zzfws.bjjs.gov.cn

  注意:2017年12月(开通申购当月),“申请人”在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海淀区,即可认定为“在海淀区工作家庭”

  公告全文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铁碧桂园项目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西北旺镇,项目四至为:东至大牛坊中路,西至HD00-0401-0162地块,南至大牛坊中街,北至大牛坊一街。

  项目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约9.1万平方米,其中共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约5.28万平方米,套型主要为约78平方米二居共13套、约89平方米二居共603套,总套数约616套,含全装修费用销售均价35000元/平方米。

  二、销售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无房家庭可提出购房申请: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三)项目房源共616套,分两批次组织配售工作。

  第一批次,面向海淀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海淀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配售,房源431套,约占总房源的70%;

  第二批次,面向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在海淀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的无房家庭配售,房源185套,约占总房源的30%。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三、房源安排

  (一)项目总房源的70%(共计431套,详见附件1)面向以下家庭摇号选房:海淀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海淀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需年满30周岁)。

  (二)家庭按照摇号确定的顺序选房,家庭放弃选房的,由后续家庭依次递补。

  四、共有份额比例的确定

  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的规定,该项目产权份额的确定情况如下:

  (一)共有份额比例确定原则

  该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共有,确定原则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执行,其中政府产权份额由北京市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二)共有份额比例评估及确定结果

  该项目申购前,北京市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已经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完成对购房人与政府共有份额比例的评估,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及评估报告,该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70%,北京市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持有剩余30%份额。

  五、资格审核

  (一)本次摇号工作结束后,选房启动前,将开展非海淀区户籍家庭在海淀区工作情况的审核,审核认定标准为:2017年12月(开通申购当月),“申请人”在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海淀区,即可认定为“在海淀区工作家庭”。具体的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由海淀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审核工作结束后,审核结果将在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如经审核,申购家庭信息不符合条件或与承诺不符,不得参与选房。

  (二)申请核验人选房完成后会再次审核选房家庭购房资格,申请核验人须如实申报家庭情况,凡不符合本次购房资格要求的家庭,不得签约,取消本项目购买资格。

  六、销售监管

  (一)为确保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工作公平、公正,共有产权住房摇号、选房过程由公证机关全程公证。海淀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对销售工作全程进行监管。

  (二)申购家庭应在申购阶段如实填写家庭信息,并据实承诺符合本次申购相关条件。选房前提交的纸质材料应与网申家庭信息保持一致。对通过隐瞒家庭住房状况、伪造相关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取消其资格,禁止其十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由开发企业与其解除合同、并由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对有关单位和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在共有产权住房资格申请、审核、公示、摇号、销售、退出等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有集体土地上合法住房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承诺如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在补偿安置时,不得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或将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予以腾退后再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

  (二)本项目签订三方合同,其中甲方(出卖方)为中铁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为购房人,丙方(政府份额代持机构)为北京市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其中中铁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履行开发建设、销售实施、前期物业、房屋交付、大产权办理、工程保修等工作。丙方代表政府持有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份额,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具体管理服务工作。

  (三)购房人取得的房屋产权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房屋再上市等后续管理按照共有产权住房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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