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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怀德: “法治天下”的谏言者

作者:admin 2017-05-11 我要评论

马怀德认为,作为一名能够为最高决策层提供咨询和建议的学者,需要的是更平和的心态,和更温和的表达观点的方式 本刊记者/席志刚 本文首发于《中国新闻周刊》总7...

马怀德: “法治天下”的谏言者

马怀德认为,作为一名能够为最高决策层提供咨询和建议的学者,需要的是更平和的心态,和更温和的表达观点的方式

本刊记者/席志刚

本文首发于《中国新闻周刊》总773期

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兼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他著作等身,头衔众多,是行政法学界多项纪录的保持者。在罗豪才、应松年等法学大家逐渐淡出后,他无疑是当今中国法学界最活跃、最受关注的学者之一。

他以“法治天下”的士子情怀思考当下中国依法治国的实现路径,试图以法治学术思想影响中国的法治进程。他与政府走得很近,同时希望站在人民的立场,推动法治政府早日建成。

治学

马怀德,1965年出生在青海省西宁市一个普通工人家庭,1984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

上世纪80年代,在这个苦寒的西北省区,子承父业、进工厂当工人是普通工人家庭子女的首选,考大学则是很奢侈的想法。马怀德并不认为自己天资聪慧,之所以能成为“天之骄子”,是源于改变命运的勤奋、执着与努力。

“我只是比同龄人幸运了一点点。”马怀德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如果说当初是偶然与法律结缘的话,那么北大四年的学习生活真正培养了他对法律的浓厚兴趣。

80年代的中国,司法体系尚处重整阶段。用他的话说,长期的人治传统造就了人治思维,社会对法治相当陌生,根本谈不上普及法治观念,行政法学对当时的中国而言,还只是学界的概念。

对行政法的兴趣,首先得益于北大龚祥瑞、罗豪才等教授对他的引导,他们精彩的讲课深深吸引了他。当时正逢政治体制改革讨论时期,人们关注的公务员制度、监察制度等都与行政法有关,行政法作为新兴学科展现出光明的前景。

宽松的学术环境和对依法治国的向往,令这个青年人按耐不住,迫不及待地想加入到这场改革中。恰好此时,中国政法大学的应松年教授正在招收行政法专业的研究生。1988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后,马怀德考上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师从应松年教授,专攻行政法学。

应松年教授当时在行政法学研究领域已颇负盛名,在应松年的指引下,马怀德对行政法的兴趣愈加浓厚。他认为,当时选择这一领域作为主要研究方向,这既源于经纶济世的中国知识分子的士子情怀,也源于对国家政治昌明的信心。

从1989年起,他开始在法学杂志上发表文章,同时还参加了许多重要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才24岁就担任了《行政行为法》副主编。这本书至今仍然对行政法学界有着很深的影响。

1990年他考上陈光中教授的博士生,1993年成为新中国培养的首位行政诉讼法学博士,并以博士论文《国家赔偿的理论与实务》崭露头角。

博士毕业后,马怀德留校任教了。他以扎实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很快赢得了学界认可,33岁时被聘为教授,35岁已是博导。

马怀德说,自己很享受教学工作。多年来,他直接指导了硕士研究生60余名、博士研究生27名,这些人中相当一部分已经成为享誉学界的青年才俊或实务部门的业务骨干。

自1995年始至2001年,他先后赴美国波士顿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墨尔本大学、美国耶鲁大学访学进修。他认为,行政法在国内的基础比较薄弱,因而要开阔视野,找到中外差异,借鉴国外好的做法。

几次国际访学考察交流下来,特别是对实际运行成效的观察,使他对中国和西方国家的法治状况有了切身了解。他承认,就法治的基础条件而言,中国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还远没有达到西方法治发达国家的水准。

他深刻认识到,法治进步需要一个过程,不单是政府,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与普遍尊重法律的观念不是一时之功。他开始研究中国现实国情,学术更注重当下的法治人文关怀。

他认为,中国传统的“人治”思维惯性裹挟着政府,权力任性而为已经成为造成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他致力于行政法制度建构的研究,试图为控制公权力、保障私权利、防止权力滥用和官员腐败找到制度的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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