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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读推理,你的人生就少了很多乐趣

作者:admin 2019-11-06 我要评论

探寻复杂人性的智力游戏,怎么能缺了推理。/制图:陈艺全 推理小说向来不乏拥趸。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法国前总统戴高乐痴迷阿加莎克里斯蒂;T.S.艾略特、加缪...

探寻复杂人性的智力游戏,怎么能缺了推理。/制图:陈艺全
 
推理小说向来不乏拥趸。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法国前总统戴高乐痴迷阿加莎·克里斯蒂;T.S.艾略特、加缪、钱锺书、村上春树是雷蒙德·钱德勒的忠实粉丝。为什么大家如此爱推理?博尔赫斯说,推理小说帮助我们保留了对于秩序世界的一种向往。在此次专题报道中,我们把同样的问题抛给了学者止庵、编剧史航、午夜文库主编谢刚、法医秦明、法学家何家弘、《心理罪》作者雷米、推理小说作家陆秋槎……或许正是破解谜团、逻辑辨识带来的思维乐趣与快感,成为很多人爱上推理小说的原因。人们对推理的热情,从小说延伸至影视、综艺、戏剧、线下游戏,乃至日常生活。大家从推理中获得智慧,通过推理探究生活的所谓真相与逻辑。但推理小说的魅力不仅在于推导与解谜。那些发生在阳光下抑或黑暗中的罪恶,也是人心、人性最好的试金石。人的天性中包含着脆弱、恐惧、妒忌、占有欲……当我们“跟随故事情节,见识过各式各样的善与恶、爱与恨,我们对于世界的理解或许便不至于太过狭隘”。“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通过阅读推理小说,我们“见天地”“见众生”,而所有的慧眼如炬、看穿人心,终究也是为了更好地“见自己”。
 
有一对著名的学者夫妇,日常会玩福尔摩斯和华生的游戏。“文革”刚爆发时,男学者被人写大字报诬陷,夫妇二人遂“一起侦探,探出并证实诬陷者是某某人”。
 
你可能猜到了,这对学者夫妇就是钱锺书和杨绛。
 
 
在很多人心目中,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最伟大的侦探,没有之一,且不接受反驳。他自称刑侦顾问,擅长观察及演绎推理,每当苏格兰场的警探遇到棘手的案件,往往会求助于他。/《神探夏洛克》
 
钱锺书爱读侦探小说(目前多称推理小说。1946年,日本进行文字改革,“侦”字弃用,侦探小说改为推理小说)是出了名的。
 
根据杨绛的回忆,夫妇二人在牛津读书时,钱锺书为了放松头脑,每天读一本侦探小说。
 
“郑朝宗先生说沦陷期间他在上海,经常去图书馆为钱先生借书,‘上自康德的《纯粹理论批判》,下迄多乐赛·佘尔斯的侦探小说’,钱先生‘都要借而且读得一样快’。多乐赛·佘尔斯(Dorothy Sayers)是英国仅次于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女侦探小说家,她笔下的贵族业余侦探温赛爵爷气质高雅、个性风趣、言语尖刻,应该是钱先生喜欢的类型。”
 
编辑陆灏在《东写西读》一书中这样写道。
 
根据陆灏的记述,除了多乐赛·佘尔斯(今译多萝西·塞耶斯,弗洛伊德也是她的粉丝),钱锺书还喜欢比利时作家乔治·西默农的“梅格雷探案集”。
 
村上春树也爱乔治·西默农,他说:“阅读西默农的小说,几乎每一部作品都能让我们感受到人物光怪陆离的内心世界以及由此呈现出复杂的人性图景。”
 
当然,要说他最推崇的作家,当然还是美国硬汉派的代表雷蒙德·钱德勒。有一种说法是:侦探小说或曰推理小说,是“最聪明的读者之最爱”。
 
 
福尔摩斯于1887年初次亮相。他的标配是石楠根烟斗、手杖、猎鹿帽和风衣,但实际上,后二者在原著中并未出现,是插画师西德尼·派格特为他创造了这一经典形象。/插图:翟砚军
 
 
推理是一种“药”
 
也是一种方法论
 
作家叶兆言曾说,自己的一位堂哥胃不好,老闹胃疼,对这位堂哥来说,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就像止疼药,阅读时可以暂时忘记胃部的疼痛。
 
无独有偶,英国书目治疗师埃拉·伯绍德、苏珊·埃尔德金认为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是治感冒的良药。
 
她们在合著的《小说药丸》一书中写道:
 
“世界上有一种奇怪的巧合,目前还没有医生或科学家发现或研究过,那就是流行性感冒患者只要一读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感冒就会开始痊愈。而我们最推荐的就是《罗杰疑案》这部波洛侦探悬疑作品,它完美展现了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功力。”
 
读阿婆(读者对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别称)的小说可以治感冒、胃疼等病症的心理机制在于,读者一心想抢在波洛之前揪出坏人,解谜的好奇心(或者说好胜心)远远盖过病症所带来的不适。
 
“或许,推敲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悬疑案件所需要的脑力恰恰好,正可以让你生病的脑细胞振奋一下,却又不会负担过重——就像替它们做一次有治疗效果的按摩,而不是强迫它们去操场跑十圈。”(见《小说药丸》)
 
 
《罗杰疑案》是英国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创作的长篇侦探小说,也是其成名作和代表作。/《罗杰疑案》
 
“设谜—解谜”正是侦探小说共通的叙事模式,也是它长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学者张生认为,“这种叙事模式可以极大地激发读者的好奇心,同时也使小说自身拥有强劲的叙事的动力,再加上又有犯罪这样的为寻常生活所不容的行为为小说的背景,更能激发读者的探索欲”。
 
“设谜—解谜”的叙事模式到了雷蒙德·钱德勒这里,出现了一些变异,村上春树将之概括为“钱德勒的方法”,即:
 
“小说的主人公将是个孤独的城市中人。他就要开始寻找某样东西。在他追寻的过程中,他将纠缠到各种复杂的情境中。当他终于找到他寻找的那样东西时,它已经要么毁掉要么永远失去了。”(见杰·鲁宾著作《倾听村上春树》)
 
村上春树坦承,自己的《寻羊冒险记》就使用了“钱德勒的方法”。
 
其实,不仅是《寻羊冒险记》,《舞!舞!舞!》亦然——它在人物设置及某些情节上和钱德勒的《漫长的告别》有契合之处。
 
 
雷蒙德·钱德勒用教科书级别的洗练文笔塑造了“硬汉侦探”马洛,此后所有硬汉形象身上都有他的影子。/《漫长的告别》
 
那么到底什么是推理?
 
本职为电气工程师,从事电气及工业自动化系统设计和维护近十年的业余作家申子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写推理小说和自己的本职工作有相通之处:
 
“构思一个故事,就是设计一个控制系统,给读者讲出这个故事,就好比抽丝剥茧排除一项系统故障。对一个工程师来说,越是蹊跷、想破脑袋都想不明白的问题,越能引发好奇心,废寝忘食地去处理一项故障,有时候只是想弄明白真相,破解真相的那一刻,会非常愉悦。这就像推理,在经过一个复杂曲折的过程之后,终于获知了意料之外的真相,读者也会愉悦。”
 
从这个思路出发,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所概括的“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的三种境界,其实也适用于作为一种方法论的推理: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这是推理的第一境,谜团待解,形势不明,前路漫漫。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是推理的第二境。
 
就像劳伦斯·布洛克笔下的无牌私人侦探马修·斯卡德那样,为了找到线索,“抬起屁股去敲门”(GOYAKOD,Get off your ass and knock on doors)。
 
问来的95%的信息完全没用,破案的关键只有那5%,但你不知道它是什么,也不知道它何时出现。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是推理的第三境,也是最高境界,一切尘埃落定,答案也许很简单。
 
 
在《菲利普·马洛其人》一文中,雷蒙德·钱德勒坦言,在他心中最符合其形象设定的男星是加里·格兰特。/插图:翟砚军
 
 
从古典到现代
 
“真实”元素被引入侦探小说
 
“时间是星期天下午,最好是在战前。妻子已在小沙发上睡着了,孩子们给打发出去痛快地遛弯去了。你把双脚搁到了长沙发上,鼻梁上戴好了眼镜,打开《世界新闻报》。烤牛肉和约克郡布丁,或者浇苹果调味汁的烤猪肉加上羊油布丁,然后是一杯可以说是结束美餐的深褐色浓茶,你感到十分心满意足。你的烟斗在美滋滋地吸着,沙发靠垫软软地垫在身下,炉火正旺,空气暖和温馨。在这幸福的环境中,你想读的新闻是什么?自然,是关于一起谋杀案的新闻。”
 
乔治·奥威尔在《英国式谋杀的衰落》一文中的这段描述,可以说是古典派侦探小说的典型阅读场景。
 
英国诗人W.H.奥登认为,以乡村为背景的侦探小说最令人满意,因为这样一来尸体的出现会“令人震惊地不合时宜,就像有只狗把客厅的地毯弄得一团糟”。
 
在古典派侦探小说里,逻辑推理是核心的核心,人物刻画、场景设置都必须从属于提供智力游戏的目的,必要时可以忽略不计。
 
霍华德·海格拉夫甚至在其推理史研究著作《作为娱乐的杀人》中这样认为:“侦探小说中的犯罪是为了达成目的所用的手段,这个目的就是——推理。”
 
就像作家兼评论家朱利安·西蒙斯所分析的,古典派侦探小说向读者展示了一个令人安心的世界,意图打乱秩序者,必然会暴露且受到惩罚。
 
而像福尔摩斯这样的侦探,是社会的代理人,其作用是维护社会稳定;将其设置为业余侦探,是为了让读者有代入感。
 
二战后,那个“昨日的世界”已然消亡,社会阶级构成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作家们没法假装自己笔下的世界和现实没有关联。
 
于是,在没有严格的社会等级划分的美国,以达希尔·哈米特为代表的作家率先掀起一场“美国革命”,将“真实”元素引入侦探小说。
 
最明显的变化是,小说中的人物变得鲜活起来,他们有了情绪,有了表情,不再是符号般的存在。
 
 
达希尔·哈米特是开创“冷硬派”的美国作家,他创作的《马耳他之鹰》入选20世纪百大英文小说,排名第五十六位,多次被改编成电影。/《马耳他之鹰》
 
“古典推理可以说是某种‘死亡学’,它关心死亡直接透露的讯息(如伤口、指纹、死亡时间地点云云),死亡给我们暗示,给我们线索,死亡是谜题;‘美国革命’之后的犯罪小说则或可称之为‘死亡生态学’,它转而关心死亡和现实社会各种或隐或彰的联系和牵动,通过死亡的筹划、执行、发生到追线索,我们有机会外探社会黑暗,内查人心幽微,在这里,死亡接近一种征象,或甚至就是病征。”
 
作家唐诺比较了古典推理和现代推理对待死亡的不同态度,并认为,在消遣之外,后者总藏着一个蠢蠢欲动的企图——
 
“描述人的处境,孤独的个人和日趋复杂的社会一种永不休止的角力,以及节节败退后的微弱反击和疗伤止痛。”
 
比如上文提到的无牌私人侦探马修·斯卡德,在《刀锋之先》中,他受托寻找一个来到纽约不久即失踪的年轻女孩,寻访的过程中,他想的是“她那么寂寞,能到哪里去呢”;
 
在《八百万种死法》中,他一直关注纽约人的各种死亡——到阳台晾衣服被轰掉脑袋的女人,把电视机捡回家却被炸成一死一伤的老先生和老太太,为了一只狗到别人家草坪乱撒尿而你射箭我开枪的一对老邻居,等等。
 
于是有了那个著名的句子:纽约有800万人,有800万个故事,也有800万种死法。
 
所以马修·斯卡德被称为纽约街头的城市诗人,约翰·多恩这句诗,他一定感同身受——
 
“无论谁死了,都是我的一部分在死去,因为我包含在人类这个概念里。”或许鲁迅的说法更精准:“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有关。”
 
 
电影《行过死荫之地》根据劳伦斯·布洛克同名小说改编,连姆·尼森扮演前警察、无牌私家侦探马修·斯卡德。/《行过死荫之地》
 
 
被虚构人物温暖的人们
 
既然强调写实,于是,固守一时一地的侦探或警探,就成了各自所在城市的最佳代言人。
 
纽约有埃勒里·奎因和马修·斯卡德——哦,不对,埃勒里·奎因虽然住在纽约,却经常到美国各地办案;马修·斯卡德则不同,别说纽约了,他连曼哈顿都极少离开。
 
围绕着他所住的位于西57街和第九大道交界处东南角的西北旅馆,他的生活半径大概只有1公里。
 
洛杉矶有菲利普·马洛,还有迈克尔·康奈利笔下的警探哈里·博斯。波士顿有丹尼斯·勒翰笔下的侦探CP——帕特里克和安琪。
 
美国之外,斯德哥尔摩有马伊·舍瓦尔、佩尔·瓦勒笔下的马丁·贝克,奥斯陆有尤·奈斯博笔下的哈利·霍勒(和哈里·博斯一样的孤狼警探,他们还一样酗酒),等等。
 
 
小说家埃勒里·奎因创造了一个同名侦探形象,有着运动员的魁梧体格和迷人的银灰色眼睛,思维敏捷,被誉为美国现代版福尔摩斯。/插图:翟砚军
 
按照类型小说的套路,劳伦斯·布洛克本应这样设定马修·斯卡德的人设:
 
基本上不会老(就像布洛克“雅贼”系列主角伯尼·罗登巴尔一样,永远35岁左右),也不会改变日常行为模式——他在阿姆斯特朗酒吧靠后方的角落,永远会有个老位子;
 
他会喝他的不掺水纯威士忌或者把威士忌加进咖啡里,看时间早晚、心情好坏或月亮圆缺而定。
 
但是,马修·斯卡德发生了改变,他一点点地变老,心态也发生变化,一路跟随他的读者看着他认识“恶棍”米克·巴卢(还别说,喜欢米克·巴卢的人还真不少)、有了TJ这个亦徒亦子的伙伴;
 
然后,他的老友死了,三十三俱乐部的很多人也死了,他也差点死掉,“繁花落尽”——这个系列结束的时候,真让人舍不得啊。
 
在心理上,马修·斯卡德已经不仅仅是一个虚构的人物,而仿佛变成了一个亲人,我们知道他的所有事情,也爱他。
 
想认识这样有着迷人性格的人物?那么,开始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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