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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自由精神与欧亚大分流

作者:admin 2020-04-05 我要评论

文/强世功 中美贸易摩擦发展为围绕贸易、科技乃至金融展开的经济争夺战。与此相伴随,美国人不断试图将其定位为意识形态和体制道路之争的 新冷战 ,甚至包含种族...

文/强世功

中美贸易摩擦发展为围绕贸易、科技乃至金融展开的经济争夺战。与此相伴随,美国人不断试图将其定位为意识形态和体制道路之争的 “新冷战 ”,甚至包含种族主义色彩的 “文明冲突 ”。面对美国极限施压的战争讹诈,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战争意识早已深入到西方文明的精髓中,我们只有理解西方文明中战争与自由精神的内在关联,才能真正理解我们今天身处怎样的世界秩序。

一  

在西方政治哲学中,第一次系统地将战争意识上升为人的自由本质无疑要归功于霍布斯。他将自由理解为人在其心理驱动下采取的行动,自由意识必然带来自由行动。他认为人的心理、情绪和精神活动最终乃是力量运动,向前的力量就是我们想要的东西,向后的力量乃是我们不想要的东西。欲望和恐惧代表了两种方向相反的激情运动,共同构成理解人类行为的精神基础。换句话说,在自然状态下,人是被欲望和恐惧所支配的动物。人由于受到欲望的鼓动,就可以动用一切手段来实现其目的。这种在激情支配下无法无天、为所欲为的自由行动就构成人的 “自然权利 ”。

从这个立场出发,假如人的欲望是多样化的,且实现欲望的手段也是多样化的,比如有人想要种地,有人想要织布,有人想要打猎,有人想要创作,那么人的自然状态就可能是一个相互分工、彼此满足需要的和谐社会。苏格兰启蒙思想家们就从这个思路来构想人类秩序的起源。然而,霍布斯的独特之处在于他认为人是一种欲壑难填、得陇望蜀的动物,具有一种 “得其一思其二、死而后已、永不休止的权势欲 ”(《利维坦》第十一章)。霍布斯将这种超越他人甚至征服他人的权势欲归结为对 “财富、荣誉和统治 ”的追逐,这种相互追逐、征服的结果必然陷入战争状态。

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学说遭到了很多人的批评。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唯一点名批判的就是霍布斯。他认为霍布斯的战争状态描述是错误的,因为 “他是把社会组成后发生的事加之于社会组成前的人身上了 ”(第一卷第一章第二节)。如果孟德斯鸠的批评是对的,那就意味着我们不仅要把霍布斯对战争状态的描述看作政治哲学推论,还应当看作对人类社会生活的历史经验描述。由此,我们就会发现霍布斯和孟德斯鸠其实讨论的是类似的问题,即在怎样的社会基础上,建立怎样的政治秩序才是正当的。在这个问题上,孟德斯鸠始终与霍布斯展开隐秘对话。不过,孟德斯鸠的批评实际上误解了霍布斯。霍布斯是从哲学的角度把人分成两类:一类就是他所理解的、具有强烈权势欲的人,这种人始终在追逐超越他人、优胜于他人甚至统治他人;另一种其实就是他的批评者所设想的、胆小怕事且欲望很容易满足的人。在霍布斯对自然状态的描述中,这两种人的形象同时出现了。当这两类人同时出现在自然状态中,人类社会的秩序是怎样的呢?

很显然,当一个具有强烈权势欲的人遇到那些胆小怕事且欲望很容易满足的人,主权秩序很容易建立起来。在霍布斯看来,这种主权秩序乃是 “通过自然之力获得的 ”,父权制如此,战争征服建立统治秩序也是如此,他把这种国家称为 “以力取得的国家 ”。只不过这种主权秩序缺乏正当性,因为主权的建立并非基于臣民的 “同意 ”。然而,作为自由主义的奠基人,霍布斯认为只有建立在臣民同意之上的政治秩序才是正当的。为此,他真正关注的乃是 “按约建立的国家 ”,即为什么一个独立、自由的自然人要接受另一个人的统治?为此,他重点关注的乃是两个平等的、具有同样强烈权势欲的人遇到一起会建立怎样的政治秩序。在这种你死我活、势均力敌的战争状态下,人们才在暴死的 “恐惧 ”中签订社会契约,将“自然权利 ”转让给主权者并缔造法治秩序,享受生命、自由和财产这样的自然权利。

霍布斯对 “以力取得 ”与“按约建立 ”这两种主权秩序的讨论实际上提出了一个更加深刻的问题:什么人才配享有自由,有资格享有基于同意而建立的法治秩序?同样,什么人不配享有自由,只能接受暴力统治?显然,霍布斯认为那些具有不可遏制的权势欲、为统治他人不惧战争并以命相搏的人,才真正有资格生活在 “按约建立的国家 ”中;相反,一个缺乏权力意志、缺乏统治意识,面对恐怖战争选择投降、保命的人,只能生活在 “以力取得的国家 ”。霍布斯认为只有前者才能称为 “政治的国家 ”,那就意味着后者乃是 “家政的国家 ”,乃是管理奴隶的专制国家。霍布斯的这两个理论假定后来被黑格尔和尼采加以发挥,从而在精神人格上将人区分为 “主人 ”与“奴隶 ”、“超人 ”与“末人 ”,以至于他们认为两种人的斗争推动历史向前发展,最终迈向 “历史终结 ”。

二      

孟德斯鸠虽然批评霍布斯,但其政体理论显然受惠于霍布斯。他认为共和政体基于 “平等 ”德性,君主政体基于 “荣誉 ”,专制政体基于 “恐惧 ”,无疑借鉴了霍布斯对人性的描述。他虽然划分了三种政体,但又把共和政体和君主政体并称为 “宽和政体 ”,与“专制政体 ”对立起来。这种二元划分无疑暗合了霍布斯对 “按约建立的国家 ”与“以力取得的国家 ”的二元划分。

如果说孟德斯鸠与霍布斯有所不同,那就在于他们所要面对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有着时代性的差异。霍布斯所要面对的是罗马—基督教帝国崩溃后欧洲内部政教冲突和教派冲突的战争问题,他的战争状态论述虽然有当时社会历史经验的描述,但这些描述都要服务于其政治哲学构想,即如何确立基于臣民同意的世俗政治统治秩序的正当性。因此,霍布斯根本没有去讨论 “以力取得的国家 ”,而是关注欧洲内部如何能够按社会契约建立起正当统治秩序,以取代基督教帝国的神学秩序。而百年之后的孟德斯鸠面对的是地理大发现以来全球各民族在世界范围内展开的竞争,欧洲不仅要面对东方亚洲超大型帝国,而且要面对新兴的海洋贸易帝国 —英国。

孟德斯鸠虽然有政治哲学的思考,但这些理论却要服务于他对各国生活的社会科学分析和历史经验总结。《论法的精神》不仅是一本政治哲学著作,实际上也是一部列国志,记录了孟德斯鸠对当时世界上所有重要国家或民族的看法。其中最重要的两个国家就是东方亚洲老牌的中华帝国与西方新兴的海洋帝国英国。这两个国家构成了这本书的两种政治秩序的轴心,前者是他批判的对象,后者则是他赞赏的对象。因此,孟德斯鸠的政体理论一反西方政体理论传统,提出一种没有变态形式的独特政体类型:专制政体。涂尔干敏锐地意识到,这种怪异的政体类型实际上是他专门为东方超大型帝国准备的,而共和政体作为理想政体适用于小国,君主政体刚好适用于欧洲新兴的主权国家。

孟德斯鸠将专制政体的 “原则 ”确定为 “恐惧 ”,不仅描述了专制政体的君主幽居淫逸放荡的后宫,依赖为所欲为任性所带来的恐惧来统治臣民,而且还描述了专制政体下暴力和宗教的双重恐惧塑造了人民的奴隶人格。这种论述无疑暗合霍布斯关于奴隶人格适合于“以力取得国家 ”的假定。然而,不同于霍布斯,孟德斯鸠不是将这种 “恐惧 ”仅仅诉诸人的精神性格,而是以一种唯物主义的立场来探讨气候、土壤这样的地理自然要素是如何塑造人的精神性格的,从而在理论方法上将霍布斯时代的理论科学推进到新时代的经验科学。他特别炫耀自己如何利用科学方法来观察气候作用于人的身体组织,进而作用于人的精神性格 ,从而比霍布斯的理论更加坚实地建立在经验科学基础上。

孟德斯鸠将气候分为北方寒冷气候和南方炎热气候。北方寒冷气候塑造的是生机勃勃、勇敢自信、有道德感和创造力、酷爱自由的主人人格,而南方炎热气候塑造的是萎靡颓废、性格软弱、缺乏道德感和创造力、易于服从的奴隶人格。如果我们将这两种气候和人格放在霍布斯的论述框架中,就会立刻意识到,北方寒冷气候培养出来拥有主人人格的民族,很容易基于相互无法彻底征服而在同意基础上组建 “按约建立的国家 ”;相反,南方炎热气候培养出来具有奴隶人格的民族,很容易被彻底征服从而建立 “以力取得的国家 ”。

两种气候塑造的两种人格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两种政体,在政治哲学上的等级高低是显而易见的。然而,这种基于一般理论科学的讨论只有放在欧洲与亚洲对峙的地理空间和政治空间中,才能理解孟德斯鸠对全球政治秩序的思考。孟德斯鸠将整个欧亚大陆根据地理特征划分为三个独特的气候板块。其一,亚洲北方高寒地带。南起北纬四十度左右,北到北极,西起俄罗斯西边边界,东到大洋,大体相当于后来麦金德所说的欧亚大陆心脏枢纽地带。俄罗斯人和鞑靼人居住在这个地方。其二,亚洲南方炎热地带。土耳其、波斯、莫卧儿、中国、朝鲜和日本都处在亚洲南方的炎热地区。其三,欧洲温带为主的均匀过渡带。

孟德斯鸠的这种地理空间划分实际上是以他心目中的政治空间秩序划分作为依据的。为此,他要在地理空间上将欧洲和亚洲分开来处理,甚至违背地理学常识,认为亚洲没有温带。相反,他认为欧洲虽然属于北方高寒地带,但受群山阻挡形成温带为主,气候由南向北逐渐变冷,形成明显的气候过渡带。一旦对地理气候区域做出这样的划分,那么基于地理与政体的内在逻辑就展现出其真实的政治意图,专制的亚洲与自由的欧洲的对照由此而来。

孟德斯鸠将寒冷的北欧看作 “欧洲自由的源泉 ”,他高度赞扬日耳曼人的野蛮中所包含的自由精神,他们摧毁了罗马暴政,继承了罗马共和国的自由征服精神。由此,我们才能理解被人们经常引用的孟德斯鸠经典名言:“英国人的优秀制度是在森林中被发现的。”(第二卷第十一章第六节)这实际上是含蓄地讲,英国人继承了北方日耳曼民族的野蛮自由精神,也继承了罗马共和国的自由精神。这种为了强烈的权势欲而敢于征战的自由,这种以主人民族的姿态所展现出来的自由,才真正是英国自由政体的精神基础。相比之下,波斯、印度、中国等东方亚洲民族由于地理所决定的奴隶人格,只能适合建立起专制政体。恰恰是孟德斯鸠诉诸地理必然性,东方亚洲被打上不可磨灭的 “专制主义 ”烙印。欧亚政治从此被看作走向自由主义与专制主义两条不同道路,如果借用彭慕兰的概念,可以称为 “欧亚大分流 ”。

作为欧亚大分流的始作俑者,孟德斯鸠所描绘的亚洲专制政体停滞不变的奴役景象与欧洲宽和政体生机勃勃不断变化的自由图景形成鲜明对比,这无疑是对霍布斯所建构的 “以力取得的国家 ”与“按约建立的国家 ”的最佳历史注解。孟德斯鸠将霍布斯的哲学思想变成了具体的经验历史,以致 “亚洲专制主义 ”的幽灵迅速取代了十七世纪以来欧洲耶稣会所描述的东方亚洲,尤其是先知孔子和中华帝国仁爱治国的开明专制形象。曾经一度照亮欧洲的东方中华文明的光芒逐渐在欧洲暗淡下来,孟德斯鸠像先知一样,预见到英格兰自由政体所推动建构的大英帝国的灯光渐渐明亮起来,后来又照耀全球。

从霍布斯到孟德斯鸠,西方思想家始终推崇自由平等,并以这种自由平等来建构西方文明的理想政体。无论是霍布斯的绝对君主制,还是孟德斯鸠的立宪君主制,乃至卢梭的共和制,都是以独立、平等的自由人作为前提条件。而这个条件实际上始终通过战争状态的考验用来区分主人与奴隶、公民与臣民。对于这个问题,不同于霍布斯的抽象哲学思考,孟德斯鸠需要回到古希腊和罗马的历史中,因为在那时,“自由 ”和“平等 ”,“主人 ”和“奴隶 ”并非像十八世纪那样变成抽象的哲学概念,而是现实生活真实的生存经验,即当时普遍存在的奴隶制。希腊罗马共和国的自由平等政体是以通过勇敢征战建立起来的奴隶制为前提条件的。政治上的共和制与经济(家政)上的奴隶制恰恰构成从希腊城邦到罗马共和国的 “内”与“外”的两面。在争中贪生怕死或战败的人最终变成从事 “家政 ”或“劳动 ”的奴隶,而胜利者或势均力敌的平等对手成为平等的城邦公民,从而享受逻各斯对话的共和政治乃至哲学生活。可以说,一部欧洲史乃至欧洲推动的全球史就是在不断的战争考验中决定哪些人(民族)上升为享有政治自由的平等主人,哪些人(民族)沦为被支配的奴隶。

霍布斯所建构的主权秩序在内部实现了人人自由平等,然而主权秩序的外部依然是国际上的战争状态。国际秩序的战争导致获胜的国家(民族)终于获得被平等尊重从而签署平等条约的资格,而失败的国家(民族)要么被直接吞并,要么变成殖民地,要么通过不平等条约沦为半殖民地。这就是西方国际法中威斯特伐利亚秩序的 “内”与 “外”—对内列强之间的平等,对外列强建立殖民地。可以说,近代欧洲的 “殖民地 ”不过是古代欧洲的 “奴隶制 ”的替代物。因为随着从野蛮向文明的进化,欧洲人耻于赤裸裸地采用奴隶制(而美国的奴隶制直到二十世纪才被真正废除),于是就启用 “殖民 ”概念。孟德斯鸠虽然批评当时的欧洲的殖民主义,但同时在帮助欧洲国家筹划怎样的殖民统治才是合理有效的。事实上,他率先为渔猎、游牧、农耕、工商业的生活方式画上文明与野蛮的刻度,以致欧洲人后来用这套文明与野蛮的概念,成功地将奴隶制隐藏在对后发达国家的殖民概念中。

直到今天,西方主导的全球秩序依然是按照战争征服的内外秩序建立起来的,这就是罗尔斯所倡导的 “万民法秩序 ”。所不同的是,霍布斯在唯心主义的立场上强调这种秩序建立在主人民族不怕牺牲的征服欲之上,而孟德斯鸠则以唯物主义的态度,认识到这种人格特征或精神气质的地理起源以及与这种地理相适应的经济生活方式。他已经看到,英国的崛起不仅继承了日耳曼 —罗马的征服精神,更重要的是将其生活方式推进到全球商业贸易的时代,这才是大英帝国真正成为世界主人的力量所在。换句话说,霍布斯想象中的自由人依然是中世纪十字军东征中的骑士,在“文明冲突 ”的战争中追求荣誉和权势,而孟德斯鸠想象中的自由人乃是全球金融和贸易中追逐财富的商人、企业家和金融家,实际上为后来的 “历史终结 ”铺平了道路。

今天,人们又在争论究竟是 “历史终结 ”还是 “文明冲突 ”。其实,这两个概念始终是建构西方文明秩序的 “内”与“外”两面。“文明冲突 ”是对外,而一旦取得胜利或势均力敌成为平等伙伴,那就将其纳入内部变成了 “历史终结 ”。地理大发现以来,西方不断通过 “文明冲突 ”来推动 “历史终结 ”,亚洲也就不断被西方纳入其自由与殖民、文明与野蛮的全球内外秩序中,欧亚秩序从大分流走向了合流。今天我们面临的世界乃是被技术、金融和网络整合在一起的全球帝国秩序,任何国家(民族)退回到闭关自守都不会有前途,在这个意义上已经完成了 “历史终结 ”。然而,怎样的全球秩序才是正当的秩序?哪些国家或文明有资格拥有对世界秩序的领导权?我们面临的依然是霍布斯和孟德斯鸠当年思考的问题。这才是中美贸易战引发的世纪之争的实质所在。面对这个问题,如果一个民族缺乏在战争状态中以死相搏的自由精神或亮剑勇气,怎么能赢得对手的尊敬并以平等的主人身份立足于这个世界呢?但是,如果一个民族不能持续地努力拼搏,在科学技术、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上推动自由的创造,从而引领历史的潮流,又怎么能在这场生死较量中取得最终胜利呢?这或许是霍布斯和孟德斯鸠的隐秘对话给我们今天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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